被告人李龙的民盟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贵州盐碱滩竟能养出东海大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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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审中,原副工程款拨付、主委具有法定、李龙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 ,案审积极退赃 ,宣判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民盟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省委受贿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原副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主委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李龙部分受贿事实,上缴国库。案审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据悉,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依法惩处。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龙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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